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成功创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8-01-02 09:00:22.000

12月27日,广元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发文命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榜上有名,成功创建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自2016年启动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医院坚持突出实践、创新载体、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一是完善学法考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党委中心组学法、中层干部学法、医务人员学法、年度法制理论考试等学法考法制度。二是丰富学法形式。采取集中学、自学,会前学、专题学等不同方式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及涉医法律法规。同时还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达100%。三是推进依法执业,规范全院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和后勤管理行为,全面提升依法治院水平。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微信、显示屏、标语等载体以及法治下乡、“12.4”等主题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有力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

下一步,医院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下,主动发挥好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全力推动“法律进医院”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力争取得新的成绩。

 

 

 

供稿:宣传科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