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工服务项目市场询价 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08:32:13

各潜在供应商:

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患者生活照护的需求,现面向市场进行护工服务方案的征询我院拟对护工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清单:请见附件。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服务机构;

2.具备提供相应护工服务的资质,有医疗机构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3.拟派人员需符合相应岗位工作要求,并配合完成相应的工作培训。

四、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资格证明文件;

3)报价表(含人员配置、服务单价等);

4)类似项目业绩表(附合同复印件);

5)服务实施方案(含人员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2.请将以上资料密封后,在封面填写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03月31日10:00前送至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文件。

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18780950618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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