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率,切实保障参合农民利益,减轻大病参合农民家庭的医疗负担,发挥新农合基金的最大效益。利州区新农合决定对凡是2015年度我区的参合农民,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出院时间为准)因病住院并已获得新农合住院补偿的,且住院医疗费用单次超过五千元的享受二次补偿,我院已根据要求正式启动二次补偿工作。医保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应享受的患者或家属前来签字确认,窗口结算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补偿所需具备的手续, 准确计算出二次补偿金额,及时给予转帐支付并进行公示。此项工作将持续开展两个月,目前总体运行良好,使惠民工程真正落实处,患者真正得了实惠。
供稿:医保科 阳婷
点赞 不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