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对楼宇发光字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楼宇发光字采购项目。
二、项目技术参数:
1.五住院楼侧面新增超亮铝板穿孔单红发光字“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THE THIRD PEOPLE’S HOSPITAL OF GUANGYUAN)”,(工艺及材质:2.0 mm铝板外露灯字,镶嵌兰景防水LED外露灯,烤漆表面;国标40镀锌矩管背架),中文字大1.8mx1.8m,英文字宽0.6m,字体阿里巴巴普惠体。),具体如参考图例。
2.四住院楼楼顶文字更换为“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工艺及材质:2.0 mm铝板外露灯字,镶嵌兰景防水LED外露灯,烤漆表面;中文字大3.6mx3.6m;字体阿里巴巴普惠体);“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工艺及材质:2.0mm铝板外露灯字,镶嵌兰景防水LED外露灯,烤漆表面;中文字大1.5mx1.5m;字体阿里巴巴普惠体);“四川省区域医疗中心”(工艺及材质:2.0mm铝板外露灯字,镶嵌兰景防水LED外露灯,烤漆表面;中文字大1.5mx1.5m;字体阿里巴巴普惠体),具体如参考图例。在现有钢架基础上加焊,使用镀锌角钢,刷防锈漆,并对原有钢架进行除锈防腐。
3.门诊楼墙体字进行更换。(工艺及材质:2.0 mm铝板外露灯字,镶嵌蓝景防水LED模组,烤漆表面,中文字大1.8mx1.8m,字体阿里巴巴普惠体)。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需提供原材料合格报告。
四、潜在供应商询价注意事项
(一)提供询价资料,需包含项目单价、总价(加盖公司鲜章);报价应包括设计费、制作、安装、辅材、保险、运输、税金及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
(二)提供证照复印件:合法有效的经营企业资质(加盖公司鲜章);
(三)供应商要满足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五)本次询价结果仅用于医院进行综合了解,供医院制定预算提供参考。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7:00
(二)现场递交至四川省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大楼7楼宣传统战科,或者PDF格式电子版传至邮箱:649499423@qq.com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38399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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