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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工服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来源:本网  点击量:341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患者生活照护的需求,现面向市场进行护工服务方案的征询,我院拟对护工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护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清单:请见附件。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质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供应商;

2. 具备提供相应护工服务的资质,有医疗机构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3. 拟派人员需符合相应岗位工作要求,并配合完成相应的工作培训。

四、报价文件组成:

1. 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公司资格证明文件;

3)报价表(含人员配置、服务单价等);

4)类似项目业绩表(附合同复印件);

5)服务实施方案(含人员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等)。

2. 请将以上资料密封后,在封面填写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3日10:00前送至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文件。

联系人:宁老师,联系电话:18780950618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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