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人)拟对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5—16楼金属纱窗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JW20250515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5—16楼金属纱窗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1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s://www.gyjsws.com/)”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和地址:
1.谈判文件自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0日08:00:00--12:00:00,14:00:00-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后勤保障科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后勤保障科。
2.企业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企业信息;若因企业提供的相关错误信息,对其造成影响的,由企业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九、谈判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15楼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西路三段5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809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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