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四川省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教学培训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耳鼻咽喉科医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5岁以下,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有耳鼻咽喉科专业规培合格证或有耳鼻咽喉科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耳鼻咽喉科专业诊疗及操作相关知识与技能者优先。
2.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且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4)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被解聘、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应聘资料及报名
(1)2024年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个人荣誉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及规培证明材料等其他相关材料。
(2)往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执业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将上述资料打包上传至313460423@qq.com 邮件名称为姓名+耳鼻咽喉科岗位
三、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为医院紧急招聘,应聘人员通过专业面试考核合格,按流程审批后即可聘用上岗。
四、工资待遇
1.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并取得合格证的本科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工资及其他福利按照医院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15283943931;18383910643
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利州西路二段92号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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